完不成节能任务要追究责任
要健全完善节能工作政策与保障机制,实行节能绩效问责制,完成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完不成任务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看,全区节能工作与国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十二五”节能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压力很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区节能工作。
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订“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把节能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有关岗位、具体人员,确保落到实处。要继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节能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要加强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与引进;多方筹措资金,大力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消费审计,加强用能管理;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