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低耗能产业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重点发展优势产业,使能耗相对低、附加值高的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同时,大力提升第三产业,使其对全市GDP的贡献率逐年攀升,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新亮点,经济发展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我市共淘汰落后产能2175.2万吨、136兆瓦,关闭“五小”企业440户,产业结构得到了有效调整,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2.节能降耗制度先行
“十一五”以来,榆林市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领导机制,强化了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以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行业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陆续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榆林市加大了对节能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力度,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下发了《榆林市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每年初对上年度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与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修订了《榆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完善了节能审查制度。
3.创新节能技术推广节能新产品
“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政投入节能科研经费近1000万元,组织节能减排科研项目15项,支持榆林学院、榆林建筑设计院、榆林环保工程公司等科研机构研发了一批节能技术和示范项目,支持榆林市节能环保研发中心中低温焦炉气的脱硫脱氰技术和示范工程及榆林市三联煤化工有限公司电补焦油技术中试等一批节能技术研发、推广示范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年间,全市共举办了8次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活动,重点向企业推介供热采暖系统节能、燃煤锅炉分层燃烧、绿色照明等新技术和新产品。榆林同源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县利丰电石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企业实施了照明节电器变频节能改造、电石炉低压补偿、绿色照明等工程,取得良好的节能效果。
榆林市积极组织、辅导企业申报国家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备案,批通过国家评审的21家陕西企业中,榆林市有5家企业,第二批又有4户企业通过国家评审,带动全市节能服务机构蓬勃发展。
4.提升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水平
各县区政府同辖区内的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并下达了年度节能量,督促企业编制节能规划并开展能源审计。通过管理的不断深入,目前已有95%的企业建立了节能组织机构,93%的企业建立了节能管理制度,91%的企业开展了节能降耗培训和宣传。同时,实行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了全省首个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直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