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推进
实施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5年累计利用国家及自治区节能技术改造资金6.3亿元,支持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工业沼气利用等节能改造工程420项,累计节能450万吨标准煤左右;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8项,累计节能3.5万吨标准煤。扎实推进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程,到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产量突破140亿块标砖,为“十五”期末的2.5倍,占墙体材料总量的50%以上,节地1.6万亩、节能86万吨标准煤以上,所有城市全部淘汰实心黏土砖。
2.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
5年累计淘汰落后产能:火电126.6万千瓦、炼铁241.4万吨、炼钢504.9万吨、铁合金31.63万吨、水泥892.8万吨、造纸70.45万吨、电石4.68万吨、酒精5.7万吨、味精2万吨、柠檬酸1万吨和皮革13万标张。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完成,有力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重点领域节能取得重大突破
工业领域: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从2005年的2.8352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1.8686吨标准煤,五年累计下降34.1%,对“十一五”全社会节能目标的完成贡献率超过80%;(下转第五版)
建筑领域:万元建筑业增加值能耗从2005年的0.1449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0.1129吨标准煤,累计下降22.1%,5年累计节能超过140万吨标准煤;交通运输领域:营运车辆综合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累计下降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5年累计下降15%,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五年累计下降5%,五年累计节能90万吨标准煤;公共机构领域:2010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207.47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减少72.68万吨标准煤,下降25.94%,年均下降5.83%;组织实施一批既有建筑供电线路、空调、电梯照明节电器等节能技术改造,单位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电量累计下降9.2%。
4.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0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7919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10.2%,增速比“十五”时期回落2.6个百分点,五年累计节能超过11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400万吨以上。能源消费以年均10.2%的增速,支撑国民经济年均13.9%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从“十五”时期的1.18下降到0.73,扭转了我区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大幅上升的势头,为我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5.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
重点行业先进产能比重明显提高,大型、有效装备得到推广应用。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达100%,制糖企业全部实现热电联产,火电单机300万千瓦亚临界及以上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占全部火力装机容量的比重超过87%。
6.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
5年累计淘汰落后产能:火电126.6万千瓦、炼铁241.4万吨、炼钢504.9万吨、铁合金31.63万吨、水泥892.8万吨、造纸70.45万吨、电石4.68万吨、酒精5.7万吨、味精2万吨、柠檬酸1万吨和皮革13万标张。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完成,有力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