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实施各种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取消差别电价政策:
1.清理优惠电价。我市坚决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对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情况进行清理。制定了《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并组织人员对电价进行全市大检查。
2.认真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全部实行差别电价。
3.整治超耗能企业和产品。对四家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以上的企业和产品将实行惩罚性电价。
严控新上“两高”项目。从2010年5月起,我市已一律不再审批、核准、备案新增能耗大和污染物排放高的项目,对投产、试产的耗能高项目推迟投产日期;对违规建设的项目进行清理,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我市先后安排节能减排专项经费3000多万元,用于奖励节能改造企业和抓好一批以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热电联产、机电系统节能等为主要内容的节能项目技术改造,督促一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统筹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加强节能减排督查。派出3个督查组前往12个县(区)开展督察,对督查中存在问题发出“工作提示单”。此外,加大节能照明节电器减排工程投入。截至目前,市级财政2006-2010年累计投入8142万元,其中支持建筑节能技术应用1120万元,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