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长期以来的高消耗导致我国照明节电器能源供应紧张,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又使需求呈快速增长,同时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没有根本扭转,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已近,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划《纲要》,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将“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篇,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要实现能耗强度下降16%、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1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的约束性目标,提出了资源产出率提高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及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的具体目标。这是“十二五”时期面临发展新阶段、新特征提出的科学发展的新要求。
解振华提醒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十二五”要实现能耗强度下降16%、二氧化碳强度下降17%,节能减排工作难度不小。
“‘十二五’规划《纲要》从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为做好”十二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描绘出蓝图,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理清思路,狠抓落实。”他说。
解振华透露,将在若干省市开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试点,积极探索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效措施,通过对各地区新上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地区增量空间的分析对比,发布各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晴雨表。
国家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解决一批惠及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推动重金属污染治理、无主尾矿库治理、铬渣综合整治和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治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环保部指导湖南省加快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