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新公布信息,“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化节能服务公司迅速壮大、产业规模大幅增长、服务范围不断扩展、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节能服务公司已成为我国节能战线上一支重要力量。与此同时,“十一五”期间水泥行业节能减排也是成效显著,发改委称该行业已成为其他行业的楷模。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0亿元,支持路灯控制系统节能服务公司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2.实行税收扶持政策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营业税,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对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用能企业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完善相关会计制度
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
4.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